浦银安盛资管-增金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产品代码:1D9045)合同于2016年1月8日生效,本计划存续期为12个月,存续期届满日为2017年1月7日,鉴于该日为非工作日,因此,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计划存续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017年1月9日)。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计划不展期,将进入到期终止清算阶段。资产管理人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资产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将共同组成清算小组,对本计划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本计划财产的到期日为2017年1月9日。
本计划清算费用包括清算发生的清算审计费和银行汇划费等,届时将在清算报告中列清明细。
除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外,现对以下事项做出特别说明: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存放在中登公司的清算备付金部分及相应的应收利息,银行存款应收利息等,尚未退回本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账户,以及尚未上市交易的股票等暂时无法变现资产,我公司将对该部分资金做二次清盘处理。
清算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委托人可登陆浦银安盛资管网站(www.pyaxa-am.com)个人账户查询相关信息。
清算款项的交付时间受限于委托资产实际变现情况,清算小组将恪尽职守,尽快完成本计划的清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